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05,770.7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周福贵先生、向文波先生、李强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且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交易的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注: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在同一交易类别下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可以互相调剂。
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制造业、文化教育业、新能源、互联网业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性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和进出口业务;二手设备及其他机器设备的收购、维修、租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新型路桥材料、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再生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推广及转让;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建筑设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土木工程、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业化装备、建筑预制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建筑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服务;增速机、电气机械及器材(含防爆型)、电机、变压器、电气传动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机电设备、主控、变桨、变流器控制柜及冰冷柜的生产和销售;石油钻采专业设备、智能装备、石油压裂成套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生产和销售;软件、技术研究开发及转让;技术、信息、认证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产业及园区开发、经营;企业管理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演出经纪;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401,113.50万元,净资产为8,212,167.3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3,908,168.60万元,净利润为1,247,961.6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经营范围:重型工业装备及矿山机械、煤矿机械、通用设备、机电设备、冶金设备、金属制品、电子产品、防爆电气及防爆柴油机的生产和销售;采购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办理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工程机械新产品的研发、火狐电竞制造、火狐电竞销售及售后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78,512.20万元,净资产为878,314.8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019,461.60万元,净利润为130,915.8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仅限PUE值在1.5以下);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生产建筑工业化预制构件及部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风电发电齿轮箱、2.0兆瓦以上风电用变速箱及零部件、机械传动设备的研发(含样机制造、检测)、生产、销售;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传动设备维修和技术服务;新能源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南京晨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30.5344%股权,上海加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2.9008%股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2672%股权,上海彬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5.2672%股权
财务数据: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无法对外提供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强先生、副总经理廖旭东先生担任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董事
经营范围: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计算机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通信系统工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2,984.28万元,净资产为65,726.9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51,701.24万元,净利润为-71,062.8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190号2栋201室、301室、401室、501室、601室(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软件零售;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金属制品批发;橡胶制品批发;橡胶制品零售;润滑油批发;润滑油零售;电线、电缆批发;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售;金属制品修理;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仪器仪表批发;工具及手工设备出租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零售;电气设备批发;电工器材的批发;电子产品批发;清洁用品批发;电工器材零售;环保设备批发;涂料批发;涂料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通风设备销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办公设备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机械配件批发;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灯具零售;箱、包零售;服装批发;电子产品零售;鞋零售;帽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玩具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批发;照相器材批发;玻璃钢制品批发;陶瓷、玻璃器皿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销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婴儿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婴儿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食品添加剂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花卉作物批发;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专用设备销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塑料制品批发;宝石饰品批发;宝石饰品零售;珍珠饰品批发;珍珠饰品零售;工艺美术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其他人造首饰、饰品零售;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钢材批发;玻璃钢材料批发;钢材零售;玻璃钢材料零售;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进出口代理;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蒸湘路北、凉塘路南、东四线东、东六线西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3号厂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蓄电池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联网应用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汽车底盘、农用车、汽车及农用车零配件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材料、提供服务、基建项目支出、受让关联人的资产、向关联人转让资产、采购关联人商品、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租赁关联人房屋、设备、出租房屋、设备给关联人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大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直接持有3.16%股份的股东周福贵先生,在2022年12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周福贵先生为公司持股3.16%的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新增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12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梁稳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4梁稳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强先生回避表决。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情况:纳入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控股子公司”)。
●拟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预计总额不超过149.90亿元。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累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43亿元,无逾期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9.9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其余控股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或暂未达到项目开建条件,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融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4.66亿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8.37%、47.56%。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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